公诉人律师角色互换摆脱惯性

作者:  浏览量:1406  发布时间: 2013-09-10 09:34:06  

广东第三届控辩大赛辩题均源于真实案例  
公诉人律师角色互换摆脱惯性 

  
  广东省公诉人与律师控辩大赛,是广东省公诉人与律师两年一次的“巅峰较量”,堪称公诉人与律师界的一大盛事。9月6日举行的第三届大赛与以往不同的是,更加注重实战性,首次采取检察官与律师角色互换方式开展辩论。


  开场第一场,广东公诉三队对阵省律协佛山队,双方以熊某涉嫌强奸、故意杀人案展开控辩。犯罪嫌疑人熊某与被害人刘某系情人关系,双方于2013年4月25日见面后,熊某强行与刘某发生性关系,随后二人发生争吵,继而打斗。打斗中熊某掐住刘某脖子致其昏迷,而后用一带子和铁衣架缠到刘的脖子上致其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第一,犯罪嫌疑人熊某的讯问笔录中称他在派出所‘被吊着打’,受到刑讯逼供,而且看守所入所健康检查笔录也反映,他入所时‘双腿见少许青紫’,因此这个案子可能存在刑讯逼供;第二,熊某第一次在派出所被讯问时,没有同步录音录像,违反了侦查讯问规定,侦查人员获得的供述可能是非法证据,应予排除。”面对公诉人指控,辩方一上来就紧紧抓住两个关键问题。双方围绕是否存在刑讯逼供、非法证据排除等展开激烈辩论。


  “实战性强是本次大赛的一大看点,六场辩题均来源于真实案例,控辩形式基本还原了庭审原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沈丙友说,与以往相比,这次选手们除拿到案情介绍以外,还拿到了包括讯问笔录、询问笔录、现场勘查记录、讯问录音录像、破案报告等案卷材料,双方要就案卷证据材料进行举证、质证,并就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认定和法律适用进行控辩。


  广东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佟缊表示,辩论涵盖了罪与非罪、程序正当等内容,贴近实战,“尤其是新刑诉法实施后,这种切磋交流显得更有意义”。


  “控方提出的……哦,辩方提出的……”“控方席”上的二辩的口误引来台下一阵笑声。原来,这是第二场的“角色互换”辩论,当惯了辩方的律师将坐在“辩方席”上的对手称作了“控方”。这样的口误在辩论中不止出现一次。


  “让他们互换角色,摆脱惯性思维,从对方的角度看问题,既是换位思考,站在全新的角度去看待、分析、解决问题,向对手学习,也是让他们更多地学会理解和尊重对方。”佟缊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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