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福江律师,1969年出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清华大学(法律硕士学位)。现任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文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兼职: 河北省劳动法学研究会理事、秦皇岛法学会常务理事、河北省职工法律援助团团员、2005-2010年兼任昌黎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业务专长:
敢办善办——刑事案件
热衷公益——劳动案件
仗义执言——交通案件
统筹兼顾——仲裁案件
团队优势——企业法务
荣誉称号:
秦皇岛市新长征突击手、秦皇岛市总工会法律工作先进个人、秦皇岛市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秦皇岛市优秀团务工作者、秦皇岛市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发表学术论文: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社会调查研究
浅议食品卫生的刑法保护
论食品卫生行政执法中不移送案件的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社会调查研究
秦皇岛市“城中村”拆迁法律问题研究
受请托替人接生产妇死亡当何罪
浅论虐待被监管人罪的法益保护
构建公立高等学校二元行政法律地位
著作:
社会保险法条文详解
循环经济动态论的法律思考
食品安全法律保护热点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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