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患新冠肺炎或被隔离而耽误起诉、申请强制执行怎么办?

作者:温媛媛 郗丽雪  浏览量:1861  发布时间: 2020-02-17 20:44:00  渤海明达律师事务所,民法总则 诉讼时效中断 新型冠状病毒,强制执行 民法通则,诉讼时效中止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行使,如果要获取胜诉权,需按《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提起诉讼。强制执行申请则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提起。

诉讼时效包括诉讼时效中断和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三点:1.权利人提起诉讼;2.权利人在诉讼外向义务人提出权利要求;3.义务人向权利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因一定的法定事由产生而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暂停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一、如果当事人确因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或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无法即时提起诉讼的。

当疫情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当事人是患者或疑似患者等被强制隔离,无法行使请求权的,可以主张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关于诉讼时效中止的规定,主张民事诉讼时效中止。

当事人主张根据疫情原因,自己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患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或者被依法隔离,适用诉讼时效中止的,人民法院将会予以审查,同时,当事人需向人民法院提交患病或被依法隔离的证据。应注意的是,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内,当事人应积极行使请求权,否则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二、如果当事人确因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患者或者被依法隔离人员,无法提起强制执行申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强制执行申请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条规定,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

因此同样在疫情期间,当事人因确诊、疑似等情况被依法隔离无法申请强制执行的,可主张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六个月内,再积极行使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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