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收一无罪判决!明达刑辩2017完美收官!

作者:  浏览量:3538  发布时间: 2018-01-03 10:02:01  无罪,刑事辩护,渤海明达
 

20171229日,渤海明达所收到了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邮寄来的赵某某涉嫌玩忽职守罪的刑事判决书。无罪辩护成功!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刘振强律师的辩护意见!

此份刑事判决书堪称明达刑辩2017年最完美的收官之作!

据了解,该案是一起涉嫌玩忽职守罪的刑事案件。赵某某原系某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2016311日被唐山市公安局丰润分局以玩忽职守罪刑事拘留。明达所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后,刘振强律师第一时间赶往丰润看守所了解案件情况,及时向办案单位申请了取保候审。2016317日办案单位变更强制措施为监视居住。本案经过丰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赵某某有期徒刑三年。赵某某不服,提出上诉,公诉机关提出抗诉。后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决定发回丰润区人民法院重审,丰润区人民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刘振强律师作为其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为:赵某某原系某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在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中局领导指派其临时负责申报工作,赵某某在整个申报工作中起承上启下的传导作用,依照项目文件要求向局领导汇报工作,依局领导指示完成其交办的各项申报工作。对企业上报到局里的文件赵某某依照项目文件要求进行比对,对申报文件与项目文件要求不一致以及缺少文件资料的行为,赵某某如实向局领导进行汇报,后经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上报。赵某某在整个申报过程中没有决定是否上报或不报的权利,在审查过程中其尽到了自己应尽的职责。据此,辩护人刘振强律师提出了被告人无罪的辩护意见。

本案是明达所律师在秦皇岛地区外办理的一件为当事人争取最佳效果的刑事判决,得到了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赞美与肯定。渤海明达所的刑辩律师,又一次以精湛的专业技能为当事人做了完美的辩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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